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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定義吸毒者  應為「病人」非「罪人」

文、圖/張裕君

 

 

隨著「新世代反毒策略」上路後,各部門也積極扮演好各自在環節裡所扮演的角色,以衛福部來說,衛福部最主要的工作大體來說可包含前、後端的工作。在前端,加強管控藥品的流入與成分;在後端,則希望能夠更正大眾對於吸毒者是「犯罪者」的認知,同時也致力於提升戒癮治療的涵蓋率、戒癮治療的專業人員培訓與預防工作。

昆明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醫師陳裕雄認為,對於吸食毒品者應該要有不同的看法,應該視他們為慢性疾病患者而非罪犯。他強調,這樣的看法同時是醫學界與法律界的共識。在過去的普遍認知當中,吸食非法藥物是為犯罪,但如今探討角度不再以法律層面為主,更強調以醫療、人性化的視角去看待每位吸食毒品的「患者」。

 

 

以醫療端的角度看,法規如何去懲治吸毒者,並不是醫療端迫切需要面對的問題,預防民眾吸食毒品才是首要重視的議題。他表示,因為吸食毒品而被轉介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的青少年,已經是末端的問題,他們只能治療他們,降低毒品對他們所造成的為害,但最重要的還是「預防」。

青少年染毒  多受環境因素影響

陳裕雄表示,多數因吸食毒品而被轉介來的青少年,通常背負著各式壓力。其壓力來源可能來自於家庭、環境或與師長同儕的相處,甚至是基因遺傳。但每個人對於壓力的排解方式不同,只是這群被送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的青少年們,在同儕的慫恿下,以錯誤的方式作為主要排解壓力的方法。而診間的青少年們,絕大部分都是因吸食三級毒品而被少年法院所轉介而來,但也有少數被學校教官轉介過來的高關懷學生。

101-106年未成年藥物濫用級別統計

資料來源/教育部。製圖/張裕君

在正式進行治療前,陳裕雄都會對每為個案進行整體評估,以同理心,設想個案在成長的過程中,是用什麼方式去面對壓力,又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開始接觸到毒品。只有以設身處地的方式,去了解每位個案,才能讓個案得到最好的治療。除了醫師的治療之外,更加入了個案管理師的協助,並針對每位個案的異質性,針對其家庭背景、求學經歷與經濟狀況等從旁輔導,讓青少年在接受醫療治療之餘,也能藉由個管師的協助,更快的回歸到社會當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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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醫生 陳裕雄。攝影/張裕君

「亡羊補牢,未為遲也」  醫師:「醫療端好比補破網」

談及這些個案的共通點,陳裕雄認為家庭因素是導致青少年染毒的重要原因。多數的個案,背後都隱藏了家長為改善經濟狀況,導致工時長,而無法陪伴孩子的問題,更甚者還有小爸爸、小媽媽的教養問題。他提到,他就曾在土城少年觀護所中看到一名年僅16歲的染毒個案,卻育有一名2歲的幼兒,讓人擔心不只是2歲幼兒的成長,更還有父母親戒毒後的未來,是不是能有穩定的工作,在養活自己的同時,也能為幼子提供完善的教育?更是否能肩負起對幼子的教養義務?

對於每位走進診間的青少年們,陳裕雄對他們的盼望,不僅僅在於能讓他們健康的走出診間,更多的是期盼他們在定期回診的同時,能敞開心房,和醫師們分享生活中的大小事,理解他們正在遭遇的問題。而同時防制中心也會定期舉辦團康活動,邀請個案和家長一同參與,藉由團康活動拉近親子間的心,甚至修復彼此的關係。

每當一名青少年踏進診間,都代表著他們身後的問題,被社會大眾忽視已久。藉由醫師們的專業,去陪伴輔助每個走進診間的青少年們,陳裕雄說:「醫療端好比補破網。」都說預防勝於治療,但當危害已經發生,最重要的是如何即時亡羊補牢,將傷害降到最低。

​輸入毒品名稱以查詢毒品分級

毒品的種類百百種,根據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中規定,毒品依據其成癮性、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,分為四級,一級為最高,四級為最低。依據法規規定,吸食或持有不同級別的毒品,影響到是否會受到刑責懲處,與刑度的高低。

 

在空白處填入毒品的名稱,即可查詢毒品級別。

 

例如: 海洛因 - 一級毒品、嗎啡 - 一級毒品、安非他命 - 二級毒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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